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公告(第一号)
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证监罚字[2005]17号)关于取消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汉唐证券”)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处罚决定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自2005年6月15日起组织成立汉唐证券清算组(以下简称“清算组”)。清算组对外代表汉唐证券行使公司权利,并负责汉唐证券的清算工作。

  汉唐证券的清算工作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依法进行清算。对于汉唐证券清算工作的重大事项,清算组将继续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
  清算组联系电话:(0755)26936015、26936229

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

OO五年六月十七日